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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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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购买
晴海国际旅行社在每个跟团游产品下,设置有团体意外保险!
客人在购买我社的包团产品,在下单的时候是直接默认购买团体意外保险
行程确认后请尽快将出团名单(姓名和身份证号)以EXCEI形式发送给甲方,以便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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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过程中,因该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相应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2年第4号(总第40号)》)确定的伤残程度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项伤残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伤残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伤残时,本公司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伤残保险金;如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伤残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给付上述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上述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上述保险责任终止。
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门(急)诊治疗最长为十五日;住院治疗至被保险人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为九十日。
本公司所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二、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
伤残程度鉴定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7.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伤残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申请医疗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一、未成年人发生医疗索赔所需资料。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提供如下资料:
1、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
2、用药清单;
3、发票原件 ;
4、出险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5、申请索赔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申请索赔监护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7、出生证复印件;
8、旅行社出具的出险证明;
如果有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有检查要提供检查报告。
二、成年人发生医疗索赔所需资料。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提供如下资料:
1、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
2、用药清单;
3、发票原件 ;
4、出险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出险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6、旅行社出具的出险证明;
如果有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有检查要提供检查报告